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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聞】行政院經建會政策方向:因地制宜,積極推動地方氣候變遷調適

資料來源: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  近幾年國內或國際間迭有極端天氣造成重大災害損失的新聞,顯見全球氣候變遷與溫室效應的影響與規模日趨明顯與嚴重,這也意謂全球氣候變遷已衝擊影響世界各國的發展。國外所作的災害風險評估報告,均指出台灣是天然災害的高風險地區。然而台灣地理區位及地質環境的「先天條件」是無法規避,只能從加強風險防制與應變管理來抗衡,這也說明「調適」對我們國家、社會的重要性。

  經建會自99年1月邀集相關部會、專家學者、NGO及產業界代表成立「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」專案小組後,歷經小組十餘次協調討論,於去(101)年6月完成「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」報奉行政院核定。該綱領係做為各部會與地方政府擬定調適行動計畫之依據,但為使氣候變遷調適能夠從中央落實至地方,因地制宜的推動各地調適工作,經建會另於100年11月委託辦理「地方氣候變遷調適示範計畫」,以台北市及屏東縣二個地理、社會、經濟活動不同性質的區域,試驗操作地方政府如何進行地方性的調適規劃。

  歷經示範案例一年的操作過程及累積經驗,在今年年初經建會出版了「『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』規劃作業指引」,將氣候變遷之國際趨勢與國家政策方向、調適規劃作業程序、推動組織架構、推動方式等按步就序逐一介紹,務使地方政府負責辦理調適規劃業務的的同仁、專業規劃團隊對於「調適」相關概念、策略規劃程序有更明確之理解,並能有所參考依循,據以推動操作。

  經建會於推動地方氣候變遷調適的同時,國際間亦開始重視地方氣候變遷調適。聯合國於2011年11月28日南非德班召開第17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(COP17)之「地方政府大會」上,強調「德班氣候變遷調適章程(Durban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Charter for Local Governments)」,須將氣候變遷調適作為地方發展策略和空間規劃之關鍵考量,於地方發展規劃中,將調適方案列為重要內容。隨後2012年11月26日杜哈召開第18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(COP18)之「Comparative Studies of Climate Change Adaptation in the Globe: from LDCs to Africa and Small Islands」會議上,以「面對氣候變遷生存與發展」為主軸進行經驗交流,該次會議亦以「全球思考、在地行動」作為結語。由此可見,逐步在地方推動氣候變遷調適工作之必要性與重要性。

  為更積極推動地方氣候變遷調適,讓地方政府能及早將調適工作落實於施政計畫中,經建會更在去年補助14個地方政府辦理「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」,目前已確定遴選出專業規劃團隊並開始進行規劃行動者則有基隆市、桃園縣、宜蘭縣、新竹市、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彰化縣、嘉義市等8個縣市政府。這些縣市都已經各自由縣長或副縣長召集成立「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推動平台」,平台成員包含地方政府各局(處、室)、地方專業規劃團隊及專家學者等,以確保計畫可行。

  另一方面,鑒於氣候變遷調適係屬新興概念,經建會也委託臺北大學辦理「推動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專案管理計畫」案,成立專家輔導團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調適計畫,使地方政府同仁釐清「調適」、「減緩」兩者之差異性,對氣候變遷調適有正確的認知,完成符合在地特質之「地方氣候變遷調適計畫」。現在已分別在去年12月及今年1月辦理2場教育訓練講習,參與人員達百人以上。按規劃進度,這些縣市政府已分別開始界定其各自轄區之調適課題中。

  由於氣候變遷高度的不確定性與複雜性,且在政府財源有限下,規劃及推動調適工作實有其難度與限制,因此,如何調整施政計畫的優先次序、改變既有或傳統的工程理念、選擇無悔策略與行動等都再再考驗政府的智慧,但無論如何調適絕對需要在地行動,經建會希望能與地方政府緊密合作,一起面對氣候變遷的風險,降低面對氣候變遷的脆弱度,最後及早提高面對氣候變遷風險的恢復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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